南京艺术学院档案馆开展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》宣传贯彻工作

作者:发布时间:2024-03-04浏览次数:10

2024112日,国务院总理李强签署第772号国务院令,公布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实施条例》),自202431日起施行。南京艺术学院档案馆高度重视,组织开展对《实施条例》内容学习与精神领会通过多种形式开展《实施条例》学习宣传活动。

全员参与 深入研学

为推进学习贯彻《实施条例》入脑入心,档案馆在第一时间组织专兼职档案员召开培训会,对《实施条例》进行集中学习,张倩馆长做专题辅导,重点从档案机构及其职责、档案的管理、档案的利用和公布、档案信息化建设和监督检查等方面进行了阐释与解读。全体人员针对《实施条例》内容开展大讨论,谈感悟、谈落实,形成良好学习氛围。作为高校档案工作者,要牢记为党管档、为国守史、为民服务的初心使命,在大学生思政教育中融入校史档案元素,为校园文化建设贡献档案智慧。

强化档案收集责任与全面管理

《实施条例》的出台,科学精准保障档案法有效实施,为档案事业创新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。档案收集工作已迈入新时代,档案工作者要与时俱进,按照《实施条例》,不断提升档案收集工作水平和成效。《实施条例》细化了档案管理工作责任制,有助于各部门归档工作人员更加重视工作中相关材料的形成、积累、整理和归档,有助于保障各部门有归档价值的档案材料能够齐全完整、应归尽归,从而让档案能够更好地为学校教学、科研、管理等工作提供辅助,更好地为各部门、师生、校友的档案查阅利用需求提供最完美的服务。

注重依法治档与法规宣传

作为高校档案工作者要进一步强化法治思维、为民思维、创新思维,做好档案规章制度的宣传,做到依法治档,进一步完善档案工作机制,规范档案收集管理,健全档案保管制度,细化档案开放利用措施,让高校档案工作真正走向依法治理、走向开放、走向现代化。